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早报时评

保价不全赔,别因小失大

时间:2022/9/16 9:55:14  作者:  来源:广州日报  查看:5356  评论:0
内容摘要:  保价8000元的黄金丢了只赔2000元?这一事件日前登上热搜榜首。不过,此事发酵并登顶热搜后,快递公司9月13日回应称,其已第一时间协助客户报警,13日已按照8000元的保价金额全额先行赔付到账。(9月15日《潇湘晨报》)  保价8000元的黄金丢了,快递公司只赔2000元,...

  保价8000元的黄金丢了只赔2000元?这一事件日前登上热搜榜首。不过,此事发酵并登顶热搜后,快递公司9月13日回应称,其已第一时间协助客户报警,13日已按照8000元的保价金额全额先行赔付到账。(9月15日《潇湘晨报》)

  保价8000元的黄金丢了,快递公司只赔2000元,为何上热搜?至少说明两点:普遍性和不合理性。物品通过快递公司从寄件人送到收件人手上,中间经过多重环节,收件汇总、物流运输、分拣配送,每一个环节都存在丢失风险,快件丢失实在太常见了。除了一些不可抗力,比如车辆火灾,甚至道德风险也成为快件丢失的原因之一,贵重物品被“内鬼”顺手牵羊现象时有发生。正是基于这个现实,才需要保险制度。客户掏钱为物品保价,就是未雨绸缪、以防万一。孰料这个环节有时也靠不住。

  按理说,“保丢不保损”是快递行业的行规,也就是说,只要客户对物品进行了保价,发生物品丢失现象时,快递公司就要全赔,物品损坏则不予赔偿,或者最多按照运费的3至5倍金额进行赔付。新闻中提到的那家快递公司为何大打折扣,开始只愿意赔偿保价的1/4?报道没细说,估计“秘密”就藏在客户看也没看就打钩的《快递服务协议》条款里,因为它是快递纠纷频发之渊薮。一些快递公司在制定服务条款时,总是把自己的责任缩到最小、利益放到最大,客户则处于弱势。

  无论快递公司的服务条款如何,客户为物品保价8000元,丢失之后只得到2000元赔偿,这一结果都是不合理、不能接受的,因为物品丢失与客户无关,完全是快递公司的责任,不照价赔偿就是在耍无赖。保价费率是快递公司定的,客户没有议价权,合同条款是快递公司拟的,客户也没有修改权,最后在赔偿环节,话语权仍然被他们牢牢控制,这不是店大欺客是什么?

  明清时期,镖局负责贵重货物的跨区域运输。信用是衡量镖局的第一标准,是镖局安身立命之所。镖局的信用体现在哪里?最重要的一点,当发生丢镖事故时,镖局要按保价足额赔偿雇主损失。现代企业家,修养、境界应该更高才是,应该赔的小钱不赔,结果赔上企业的信用、声誉、形象,这不是因小失大吗?        (练洪洋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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